基隆庙口夜市陈、赖姓摊商双方素有嫌隙,日前陈姓摊商与妻子聊到「小人」字眼时,被赖姓摊商误以为在影射他,跑去与陈男理论。赖男一拳打伤陈男,互告伤害。基隆地检署近日侦结,认定赖男殴打陈男罪证明确,将他起诉。另赖男身上的伤势,应属于压制陈男时,自己碰撞受伤,与陈男无关,予以陈男不起诉处分。
认定赖男殴打陈男罪证明确,将他起诉。陈男向检察官表示,案发当天摊内的钩子掉在地上,妻子就跟自己说有犯小人、血光之灾、车关,结果只说了一句犯小人,赖男就骂一句三字经误以为被骂是「小人」,跑进摊内打人,还拿铁架殴打他的右眼。赖男则向检察官表示,双方是互殴,自己的手肘、脚部都有受伤。
陈男的妻子出庭时指称,当时是赖男跑进摊内打人,打到丈夫满脸是血,而赖男会受伤,则是他自己打人时不慎擦伤,与丈夫无关。
检察官认定,赖男触犯伤害罪属实,依法将他起诉,而陈男涉犯伤害罪部分,则因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