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辉天一行七人,对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长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精神文明建设基地。随后,调研组听取了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并查看了相关工作资料。
张辉天副部长对我院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对创建文明单位的思想认识。
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创建标准根据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要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创建文明单位不仅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还要注重各方面全方位发展,各项工作都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要紧紧抓住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要高度重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认真贯彻落实两个《纲要》精神,加强学习领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加强理想信念、道德建设,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干警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三是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将创建工作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范日常文明礼仪、发挥身边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最后吉娜检察长做表态发言,表示调研组的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受,并将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整改。一是要围绕履好职、办好案开展创建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我们海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去谋划和推进,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二是要围绕抓亮点,树形象开展创建活动,推出精品案件,弘扬培育英模精神。三是要围绕优环境、提质效开展创建活动,紧扣“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工作,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营造浓厚的检察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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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结束后,吉娜检察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了调研意见整改落实会,会上,针对本次调研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进行了发言,吉娜检察长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促进检察工作为中心,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于依虹
审核:李鑫
图文:李權
摄影:吴罗那王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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