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鹿城路号一组团基隆街的场地,经公开招租,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一组团基隆街临时停车场
二、场地面积: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个人):汤炳新。
四、租赁期限:1年,即从年1月3日起至年1月2日止。
五、年租金:元。
六、本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若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业务联系。
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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